关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12月录取学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通知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行继字202323号)等文件规定,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,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12月录取的学生。
二、申请时间
2024年4月23日—2024年5月23日
申请流程
学生本人填写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(详见附件),经所属校外教学点同意,上报澳门永利集团3044审查。
所需材料
1.《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》;
2.身份证复印件
我校澳门永利集团3044
2024年4月17日
附件: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